西科法援成功维护李某婚姻财产权益 |
发布时间:2019-03-19 浏览次数:247 |
3月19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了杨某诉李某离婚一案,澳门太阳集团官网www法律援助工作站志愿者、法学专业2016级本科生杨鋆宸、周凌玉、刘洋、唐洋、朱淑贞、尹晨新、杨潇等7名同学在张自明老师的指导下到庭参加了诉讼。 原告杨某与被告李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于1996年在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育有一女。婚后,二人因原告长期 归家致夫妻关系淡薄,经常因琐事争吵。2016年9月,夫妻二人开始分居并商量离婚。因双方就离婚财产与债务分配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于2019年1月9日起诉离婚。被告李某因家庭条件困难遂求助于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2019年3月,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澳门太阳集团官网www法律援助工作站承办了本案。在张自明老师的指导下,工作站志愿者杨鋆宸等人会见了当事人并询问了当事人就离婚以及财产与债务的相关处理要求。经过多次讨论,翻阅相关法条与案例,志愿者提出了初步的答辩意见:一、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同意离婚。二、夫妻共同债务约27.6万由原告承担。三、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处,房屋归原告所有,原告需支付一半房款给被告。 3月19日,本案在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杨鋆宸同学作为被告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庭审中,法官对当事双方进行了调解,李某自愿降低要求,将对方承担全部债务改为对方承担因建房带来的外债,李某承担其他外债。最终,杨某同意了这一调解方案,本案顺利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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